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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合同纠纷(司法确认调解协议) 浙江 · 绍兴 · 柯桥

鲍婷婷律师代理申请人处理赠与财产返还纠纷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司法确认尚应归还33万元及保全费4555元的调解协议

案件特征
赠与合同纠纷 + 人民调解 + 司法确认 + 未履行可申请执行
核心诉求
通过调解解决返还争议,并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。
案件成果
法院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,协议约定第三者尚应归还女方330000元,并承担女方垫付的财产保全费4555元。
委托前证据
司法确认裁定书未记载委托前证据的具体清单及取得时间。
案件类型
赠与合同纠纷(司法确认调解协议)
审理法院
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
裁定日期
案件编号
(2024)浙0603诉前调确xxxx号
委托代理律师
鲍婷婷

目录

一、案情介绍

二、裁定书

一、案情介绍

1. 案件简介

女方与男方、第三者因赠与合同纠纷,于2024年7月8日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主持调解,达成调解协议。各方随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法院于2024年8月1日立案受理并审查协议效力。文书未展开记载不正当关系、原始转账明细及最初诉请金额,不据此扩写。

2. 委托时的证据情况

裁定书载明了调解协议内容及法院的司法确认结果,但未说明女方委托前已掌握哪些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据。裁定书和调解协议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。

3. 案件关键

协议约定第三者尚应归还女方330000元,并承担已由女方垫付的财产保全费4555元,两项均约定于2024年7月15日前支付;女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协议付款期限早于2024年8月8日裁定日期,依原件保留,不将期限改写为裁定后的日期。“尚应归还”也不足以证明此前实际支付了多少款项。

4. 办理过程

女方委托鲍婷婷律师参与案件。各方经人民调解形成返还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,法院审查认为该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,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,并明确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时可以申请执行。

5. 案件结果

裁定日期:

法院确认协议有效,协议确定尚应归还330000元及保全费4555元,合计334555元。本案取得的是可依法申请执行的司法确认结果;现有材料没有付款、到账或执行完成凭证,不能写成已实际追回334555元。

二、裁定书

已脱敏文书 · 共2页

资料依据已核对原始法院文书的案件总结及配套材料整理。展示内容已脱敏;实际执行和履行情况以相应凭证为准。

判决金额与实际回款不同;个案结果不构成其他案件的结果承诺。

证明材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