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与合同纠纷(司法确认调解协议) 浙江 · 绍兴 · 柯桥
鲍婷婷律师代理申请人处理赠与财产返还纠纷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司法确认尚应归还33万元及保全费4555元的调解协议
- 案件特征
- 赠与合同纠纷 + 人民调解 + 司法确认 + 未履行可申请执行
- 核心诉求
- 通过调解解决返还争议,并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。
- 案件成果
- 法院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,协议约定第三者尚应归还女方330000元,并承担女方垫付的财产保全费4555元。
- 委托前证据
- 司法确认裁定书未记载委托前证据的具体清单及取得时间。
- 案件类型
- 赠与合同纠纷(司法确认调解协议)
- 审理法院
-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
- 裁定日期
- 案件编号
- (2024)浙0603诉前调确xxxx号
- 委托代理律师
- 鲍婷婷
目录
一、案情介绍
二、裁定书
一、案情介绍
1. 案件简介
女方与男方、第三者因赠与合同纠纷,于2024年7月8日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主持调解,达成调解协议。各方随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法院于2024年8月1日立案受理并审查协议效力。文书未展开记载不正当关系、原始转账明细及最初诉请金额,不据此扩写。
2. 委托时的证据情况
裁定书载明了调解协议内容及法院的司法确认结果,但未说明女方委托前已掌握哪些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据。裁定书和调解协议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。
3. 案件关键
协议约定第三者尚应归还女方330000元,并承担已由女方垫付的财产保全费4555元,两项均约定于2024年7月15日前支付;女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协议付款期限早于2024年8月8日裁定日期,依原件保留,不将期限改写为裁定后的日期。“尚应归还”也不足以证明此前实际支付了多少款项。
4. 办理过程
女方委托鲍婷婷律师参与案件。各方经人民调解形成返还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,法院审查认为该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,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,并明确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时可以申请执行。
5. 案件结果
裁定日期:
法院确认协议有效,协议确定尚应归还330000元及保全费4555元,合计334555元。本案取得的是可依法申请执行的司法确认结果;现有材料没有付款、到账或执行完成凭证,不能写成已实际追回334555元。
二、裁定书
已脱敏文书 · 共2页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