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与合同纠纷 浙江 · 杭州 · 西湖
鲍婷婷律师代理原配(原告)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认定婚内不正当男女关系,判决返还原告1万元及利息
- 案件特征
- 婚内转账及线上消费+聊天和支付记录+庭审确认返还方案+判决确认赠与无效
- 核心诉求
- 确认赠与无效,要求第三者返还15653.57元及利息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- 案件成果
- 法院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,并确认赠与无效,判令第三者返还10000元,并自2024年11月25日起按一年期LPR计息至实际还清。
- 委托前证据
- 现有材料未明确委托前掌握证据的具体范围和取得时间;法院审查材料包括公证书、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等。
- 案件类型
- 赠与合同纠纷
- 审理法院
-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
- 判决日期
- 案件编号
- (2025)浙0106民初xxxx号
- 委托代理律师
- 鲍婷婷
目录
一、案情介绍
二、判决书
一、案情介绍
1. 案件简介
女方与男方于2013年11月19日在美国波士顿登记结婚。法院认定,男方与被告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;其间男方向被告转账并为其购买奶茶、咖啡等,合计10000余元。女方于2024年11月25日诉至法院,请求确认赠与无效,变更诉讼请求后要求返还15653.57元及利息。男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2. 委托时的证据情况
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包括公证书、微信聊天记录、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及当事人庭审陈述。现有材料未明确上述材料在委托前的掌握情况,具体取得过程未见记载。
3. 案件关键
一是婚内财产处分与赠与效力。法院认为,男方为维持不正当交往关系,未经女方同意将夫妻共同款项无偿赠与被告,损害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,且违反公序良俗,赠与无效。
二是返还范围。被告对原告所列部分支出的关联性提出异议。庭审中,被告同意返还10000元及相应利息,原告无异议,法院予以确认,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。
三是结案方式。虽然双方在庭审中认可还款方案,法院最终作出的是民事判决书,本案按判决结果记录。
4. 办理过程
法院于2025年1月21日立案受理,适用普通程序,并于2025年6月25日公开开庭。女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、被告代理人、男方到庭参加诉讼。法院结合书面证据、聊天及交易明细和当庭陈述核实关系与款项,确认各方认可的返还金额和利息方案。
5. 案件结果
判决日期:
法院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,确认赠与行为无效,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0000元,并以10000元为基数,自2024年11月25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;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受理费191元由女方负担69元、被告负担122元。现有材料未提供实际到账或执行结案凭证,不能将判决返还写为已经收回。
二、判决书
已脱敏文书 · 共5页




